近期,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“十大不文明行为”评议活动,不得不佩服,咱市民的的眼光那真是瓦亮瓦亮的,不文明行为一挑一个准,小编感同身受。根据市民评议意见,同时根据市文明办日常对不文明现象的监测,现发布咱新乐人最新“文明十条”,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,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。
文明十条
1.遵守交通规则,不闯红灯、不过停止线等候绿灯,不乱穿马路、不逆行。
2.遵守停车秩序,机动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、共享单车不乱停乱放,不用杂物抢占公共停车位。
3.文明开车出行,开车右转时、通过斑马线自觉礼让行人。
4.爱护公共卫生,不乱扔乱倒垃圾,乘(开)车时不向车外抛掷杂物、吐痰。
5.畅通公共空间,在小区规范停放自行车、电动车,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。
6.牢记消防安全,不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,拒绝飞线充电、电动车进楼行为。
7.自觉文明养犬,做到遛狗拴绳、清理粪便,不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一户不养多犬。
8.抵制城市“牛皮癣”,不乱贴乱涂“小广告”。
9.反对噪声扰民,商店不高音店外叫卖,不在居民区播放广场舞音乐,红白事不在他人休息时间放鞭炮。
10.恪守社会公德,自觉排队不加塞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、赤膀,不在公共空间随地大小便。
以下是市民评议意见, 看看您投票来着吗?
十大不文明行为
1.行人、非机动车闯红灯,乱穿马路,逆行,占用机动车道。 占比84.22%。
2.机动车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。占比77.16%。
3.乘(开)车时向车外抛掷杂物、吐痰。占比76.1%。
4.乱扔乱倒垃圾。占比75.07%。
5.行人、非机动车越过停车线等候红绿灯。占比67.76%。
6.右转车辆不礼让直行或左拐车辆、行人。占比67.08%。
7.非机动车占用单元楼楼道、堵塞单元楼门口。占比63.2%。
8.肆意占用公共停车位。占比60.26%。
9.消防通道被占用。占比57.66%。
10飞线充电,电动车进楼。占比51.89%。
河北省新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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